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贾华芳女士、独立董事施军先生、董事李佐元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贾华芳女士担任。全部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主要就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等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及聘用条款,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了解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资料,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的2022年年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并积极与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认为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并发表了认可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贾华芳 施军 李佐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