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股本由245,533,776股增至343,747,28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5,533,776元”变更为“人民币343,747,286元”。
二、修订的具体条款
公司拟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533,77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747,286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5,533,77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3,747,28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请各位董事审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