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的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13.606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13.666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813.60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813.666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
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注:上表中修订后注册资本数系公司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中总股本418,136,663为基准。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