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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公司办公大楼附楼5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7、8、9、10、11、12、13已由独立董事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8属于关

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8991610

联系传真:0510-88990799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145

联系人:顾一鸣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不接受会议召开当天的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银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银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银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37”,投票简称为“银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

100.00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

7.00《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9.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在相应框内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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