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1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与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云联”)、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宝”)、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元智”)等关联方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05万元。
(二)审批程序
上述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阮加勇、强薇、洪潇祺、郑维宏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0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等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700 | 14.05 | 289.08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150 | 0.07 | 100.23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 | 0.00 | 1.09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0.00 | 0.00 | |||
小计 | 875 | 14.12 | 390.39 | |||
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从关联人接受服务、劳务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500 | 0.00 | 363.50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60 | 2.45 | 24.37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30 | 0.00 | 3.49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5.66 | 111.29 |
小计 | 790 | 8.11 | 502.65 |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30 | 0.00 | 0.00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1.61 | 224.45 | |||
小计 | 180 | 1.61 | 224.45 | |||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产品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材料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6,000 | 0.43 | 1,660.27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0.00 | 0.00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200 | 10.50 | 135.34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 | 0.03 | 3.63 | |||
小计 | 6,240 | 10.96 | 1,799.2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提供加工劳务、服务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220 | 89.47 | 149.66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3,000 | 254.13 | 2,390.85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30 | 0.00 | 18.90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0.25 | 0.96 | |||
小计 | 3,270 | 343.85 | 2,560.38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水电、物业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水电、物业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500 | 76.90 | 464.67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300 | 0.65 | 215.38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50 | 0.76 | 24.77 | |||
小计 | 850 | 78.32 | 704.82 | |||
租赁关联人房屋,接受水电、物业服务等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租赁关联人房屋,接受水电、物业服务等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800 | 81.02 | 696.71 |
小计 | 800 | 81.02 | 696.71 | |||
向关联人借款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向关联人借款 |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1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 | / | / | 113,005 | 538.00 | 6,878.64 |
注1:由于关联人信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其控股子公司与其单一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由于公司与关联人睿云联、与睿云联的控股子公司的单一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睿云联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等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289.08 | 1,000 | 0.03% | -71.09% | 详见公司1、2023年3月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25); 2、2023 年 9 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65)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100.23 | 150 | 0.01% | -33.18%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9 | 10 | 0.00% | -89.10% | ||||
小计 | 390.39 | 1,160 | / | / | ||||
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从关联人接受服务、劳务 | 363.50 | 510 | 1.78% | -28.72% | ||
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02.32 | 500 | 0.99% | -59.54%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24.37 | 70 | 0.12% | -65.19%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3.49 | 30 | 0.02% | -88.36%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11.29 | 200 | 0.55% | -44.36% | ||||
小计 | 704.97 | 1,310 | / | / |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 | 0.00 | 30 | 0.00% | -100.00%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224.45 | 1,000 | 1.31% | -77.55% | ||||
小计 | 224.45 | 1,03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产品 | 福建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材料 | 1,348.28 | 10,000 | 0.09% | -86.52% |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311.99 | 6,500 | 0.02% | -95.20% | ||||
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02.47 | 500 | 0.01% | -79.51%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10 | 0.00% | -100.00%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135.34 | 250 | 0.01% | -45.86%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3.63 | 30 | 0.00% | -87.90% | ||||
小计 | 1,901.71 | 17,290 | / |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149.66 | 150 | 0.13% | -0.23% | ||
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5.81 | 250 | 0.02% | -89.67%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2,390.85 | 2,800 | 2.04% | -14.61%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18.90 | 30 | 0.02% | -36.99%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96 | 10 | ||||||
小计 | 2,586.19 | 3,240 | / | / |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水电、物业 | 464.67 | 500 | 0.40% | -7.07% | ||
睿云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注2) | 215.38 | 250 | 0.18% | -13.85% | ||||
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7.03 | 80 | 0.02% | -66.21% |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24.77 | 30 | 0.02% | -17.42% | ||||
小计 | 731.85 | 860 | / | / | ||||
租赁关联人房屋、接受物业服务 | 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注1) | 租赁关联人房屋,接受水电、物业服务等 | 696.71 | 900 | 3.55% | -22.59% | ||
小计 | 696.71 | 900 | / | |||||
向关联人借款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向关联人借款 | 0.00 | 20,000 | 0.00% | -100.00% | ||
合计 | / | / | 7,236.27 | 45,790.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3: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凯米网络能够实施控制,凯米网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自2023年6月开始凯米网络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2、相关说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已对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
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确认公司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0,630万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45,7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6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 经营范围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 卢文胜 | 1523869.977374 |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917 | 李怀宇 | 5275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星网锐捷科技园22楼3层 | 阮加勇 | 3000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
显示器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工业园20号楼1层东侧 | 郑宏 | 3600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邮件寄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6.07%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星网元智董事长阮加勇系公司董事;睿云联的董事长、腾云宝的董事李怀宇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主要财务指标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信息集团 | 97,963,752,519.84 | 28,840,554,227.06 | 28,838,713,536.00 | -5,871,036,637.94 |
单位: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主要财务指标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睿云联 | 226,653,337.84 | 149,105,542.52 | 281,976,092.25 | 57,860,568.12 |
星网元智 | 24,023,054.03 | 20,151,336.72 | 9,198,524.14 | -9,917,736.66 |
腾云宝 | 8,160,114.69 | 3,220,295.67 | 2,887,585.86 | -1,413,085.01 |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五)以上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或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阮加勇、强薇、洪潇祺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