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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217号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217号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多氟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121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多氟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多氟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多氟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张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佳彤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60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149,999,992.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618,634.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1,381,358.54元。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6,657.17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55.39万元(2021年定向

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附表

);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01.78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39.8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920.78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2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3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3,47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512.76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782.43万元(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附表2);于2023年8

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730.33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

专项报告第

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75.7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766.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7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会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民主路支行1709022029200148637150,000,000.00129,662,991.83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41050164620800000971150,000,000.00413,968.87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8111101011601291869843,099,992.844,554,207.38活期

专项报告第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761800788010000013730.0044,576,612.63活期
合计1,143,099,992.84179,207,780.71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中26,00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1,143,099,992.84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8,634.30元及验资户结息166,702.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398,124.37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行3719020550109061,990,566,037.391,371,518.50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4181069990110001380560.00565,310,543.42活期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4108020101800373010.00984,341.45活期
合计1,990,566,037.39567,666,403.37

注:初始存放金额1,990,566,037.39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29,514.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4,757,352.54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专项报告第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4,138.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92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657.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26,000.0026,000.006,868.6021,674.8983.362022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35,000.0034,138.1420,041.9031,238.7291.51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20,000.0020,000.002,011.419,743.5648.72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34,000.000.003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5,000.00114,138.1428,921.9196,657.1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专项报告第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5,000.00114,138.1428,921.9196,657.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变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将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详见公告编号:2024-012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受客观事件以及云南昆明天气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设备安装进度延迟。2023年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固定资产结转。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出发按协议约定合理安排设备、工程等剩余款项的支付工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至2021年6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55.3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255.3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21-05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1-062。2022年6月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专项报告第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2-061。2023年1月4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2月8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2月2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6,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9月18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20.7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920.7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第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03.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512.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512.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150,000.00148,803.6512,512.7612,512.768.412026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000.00198,803.6562,512.7662,512.7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00,000.00198,803.6562,512.7662,512.76

专项报告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782.43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782.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23-07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8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766.64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6,76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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