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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1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新发,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王佳彤,2019年3月加入大华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11月取得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负责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数量为3家;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刘文豪,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10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照,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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