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