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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爱柯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

600933证券简称:爱柯迪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号)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建成盛洪俞国华
董丽萍阳能中吴晓波
吴韬胡建军

全体监事:

许晓彤吴飞叶华敏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奚海军付龙柱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目录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9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1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 29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1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2

第三节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3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34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6

第五节中介机构声明 ...... 37第六节备查文件 ...... 41

一、备查文件 ...... 41

二、查阅地点 ...... 4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爱柯迪/上市公司/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所、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购邀请书》《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KDCo.,Ltd.
法定代表人张建成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8日
上市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89,722.1178万元人民币1
本次发行前实缴资本89,608.4416万元人民币
住所(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邮政编码315033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爱柯迪
公司股票代码60093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付龙柱
联系方式0574-875621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6264225T
互联网地址www.ikd-china.com
经营范围汽车类、工业类、家电类精密铝合金压铸件产品、精密铸铁件和金属零件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模具、夹具等工装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厂房及办公用房出租;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投资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批准发行人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897,222,572股,与注册资本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授权和批准发行人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监管部门审核过程2023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意见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国金证券于2024年3月19日向16名发行对象发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4年3月21日17:00止,投资者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资金。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22日出具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4)第0011号),截至2024年3月21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爱柯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1,199,999,992.48元。

2024年3月2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25日出具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318号),截至2024年3月22日,爱柯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6,371,68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2.48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527,21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472,778.4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6,371,681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20,101,097.48元。

(五)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2024年3月13日。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3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发行底价为16.29元/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0.99%。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6,371,681股,发行规模为1,199,999,992.48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16名,

不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30,97399,999,991.846
2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5,84034,999,987.20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71,89646,499,879.686
4董卫国1,935,84034,999,987.206
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3,875173,999,660.00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35,84034,999,987.20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90,70055,879,856.006
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402,654169,999,984.326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44,51049,620,740.806
10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96,459149,999,978.726
11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1,935,84034,999,987.206
1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4,258,84976,999,989.926
13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18,58459,999,998.726
1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2,101,76937,999,983.526
1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4,424,77879,999,986.246
1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3,263,27458,999,993.926
合计66,371,681.001,199,999,992.48-

(六)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27,21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6,472,778.48元,全部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3月12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于2024年3月12日收盘后向109名(未剔除重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前述109名投资者包括:①已提交认购意向函的29名投资者;②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2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国金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6名、证券公司14名、保险机构14名、其他投资者4名。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前一日

时前(即2024年

日24时前),新增收到8名投资者认购意向函。发行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

附件材料。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董卫国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6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2024年3月15日(T日)上午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3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除7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1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25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经主承销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12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因与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而申购无效。剔除该产品的申购数量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购数量仍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区间要求,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产品的报价为有效报价。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均为有效申购。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7.71100,000,000
2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235,000,000
16.550,000,000
3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235,000,000
17.5145,000,000
16.4960,000,000
4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99,000,000
16.29100,000,000
5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18.44170,000,000
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61174,000,000不适用
7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0835,000,000不适用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4935,000,000不适用
18.0892,600,000
17.46112,600,000
9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0535,050,000
10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0382,000,000不适用
16.80557,000,000
1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35,000,000
12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7535,000,000
1850,000,000
13董卫国18.5335,000,000
14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18.7535,000,000
15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18.8238,000,000
16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1960,000,000
1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19.535,000,000
1955,000,000
18.7880,000,000
18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19.535,000,000
1943,000,000
18.259,000,000
1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0935,000,000不适用
17.8586,600,0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20UBSAG16.2964,000,000不适用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9242,000,000
17.2943,000,000
16.8644,000,000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7.9835,000,000
23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835,000,000
24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17.4835,000,000
25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7.4835,000,000
26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4335,000,000
19.4149,999,986
2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5160,880,000不适用诺德基金浦江12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无效申购,其余产品为有效申购
17.91138,790,000
17.46267,040,000
2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760,000,000
18.17100,000,000
2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5262,000,000
17.0697,000,000
16.8138,000,000
3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4946,500,000不适用
17.89139,150,000
17.11185,050,000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17.5546,000,000
17.4650,000,000
3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8.9777,000,000
3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0140,000,000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66,371,681股,认购总金额为1,199,999,992.48元,最终确定

名对象

获得配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30,973.0099,999,991.846
2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5,840.0034,999,987.20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71,896.0046,499,879.686
4董卫国1,935,840.0034,999,987.206
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23,875.00173,999,660.00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35,840.0034,999,987.20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90,700.0055,879,856.006
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402,654.00169,999,984.326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44,510.0049,620,740.806
10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96,459.00149,999,978.726
11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1,935,840.0034,999,987.206
1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4,258,849.0076,999,989.926
13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18,58459,999,998.726
1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2,101,76937,999,983.526
1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4,424,77879,999,986.246
1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3,263,27458,999,993.926
合计66,371,681.001,199,999,992.48-

认购对象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银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32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X4P90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5,530,973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注:“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E座158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颐园公寓6252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27317843M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35,84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71,896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身份证号码3201131968********
获配数量1,935,84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623,87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一号院7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35,84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90,70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公司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源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7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402,654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3,244.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2楼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744,51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贞)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420-26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29层
企业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C145J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8,296,4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龙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桑岛村南100米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集团81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CFRDJT3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35,84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德芳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307G
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258,84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2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108,40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经主承销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12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因与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而申购无效。

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董卫国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经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经核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参与本次认购发行;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综上,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别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2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别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4董卫国普通投资者,C5级
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8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专业投资者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10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11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级
1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5级
13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1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专业投资者
1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专业投资者
1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爱柯迪、国金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金证券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保荐代表人:郭煜焘、魏博

项目协办人:徐可

其他项目组成员:胡国木、沈明杰、梁逸霄、黄靖雯、竺越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张洁、郝玉鹏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三)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楼4楼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峰安、任明果电话:021-23281004传真:021-63390834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股)
1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7,118,27732.04无限售流通股-
2张建成73,141,8168.16无限售流通股-
3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65,719,4187.33无限售流通股-
4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794,5916.23无限售流通股-
5XUDONGINTERNATIONALLIMITED44,174,5004.93无限售流通股-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165,3242.47无限售流通股-
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16,000,0001.79无限售流通股-
8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2,500,0001.39无限售流通股-
9王振华11,475,5051.28无限售流通股-
10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95,8000.91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596,285,23166.5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更名为“领拓香港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股)
1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7,118,27729.83%无限售流通股-
2张建成73,141,8167.60%无限售流通股-
3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65,719,4186.83%无限售流通股-
4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794,5915.80%无限售流通股-
5XUDONGINTERNATIONALLIMITED44,174,5004.59%无限售流通股-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912,9332.48%无限售流通股、有限售流通股1,747,609
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16,000,0001.66%无限售流通股-
8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2,500,0001.30%无限售流通股-
9王振华11,475,5051.19%无限售流通股
10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402,6540.98%有限售流通股9,402,654
合计599,239,69462.26%-11,150,263

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2、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测算并列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6,371,6816.89%
无限售条件股份897,222,572100.00%897,222,57293.11%
合计897,222,572100.00%963,594,253100.00%

注: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3月4日总股本为计算基准。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规定;《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第五节中介机构声明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主承销商已对《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魏博

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
徐可

保荐人董事长:

保荐人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洁郝玉鹏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

杨峰安任明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

杨峰安任明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联系方式:0574-87562112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3层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此页无正文,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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