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6,157,662.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5,641,672.8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3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2,539,558.1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