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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0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宣传栏发布了《关于中海达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8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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