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烽火电子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烽火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0年6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11年11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和2021年11月15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均采取了严格、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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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 | 吕想科 | 高 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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