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电子”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烽火电子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烽火电子”、代码:(“000561”)自2023年6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及国证通信指数((399389.SZ)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2023年5月30日) | 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3年6月29日) | 涨跌幅 |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 9.06 | 11.57 | 27.70% |
深证成指(399001.SZ) | 10,869.55 | 10,915.50 | 0.42% |
国证通信(399389.SZ) | 3,835.52 | 4,166.36 | 8.63% |
剔除深证成指、国证通信指数因素影响 | - | - | 18.66% |
综上,剔除大盘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杨小军 | 吕想科 | 高 原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