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
?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20.44%。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3,740,362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16,945千元。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74,036千元;并拟提取净利润的36.70%,按每10股人民币0.8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8,381,228股计算,本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1,372,670,498.24元(含税),约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44%。分配完成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023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致力于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的回报,近三年,公司派息金额稳步提升,2023年度红利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达到122%。当前,公司经营状况虽持续向好,但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明显,并且在国家“双碳”政策、科技创新驱动、国内铝土矿资源量下降的大背景下,公司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压力仍然较大,因此,公司将2023年度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一方面用于产业布局优化、绿色低碳、安全环保、科技研发、资源获取等项目的投资支出;另一方面,公司拟进一步压降带息债务规模,以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对股东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等,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