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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1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丁勤杨新年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
传真0755-899387870755-89938787
电话0755-283390570755-28339057
电子信箱qin.ding@huakongseg.com.cnxinnian.yang@huakongseg.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长期专注于PPP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城镇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环保类业务等领域,可提供水境综合治理、城市水系统综合技术服务、海绵城市建设、市政设计、EPC总承包和工程咨询规划、设计等服务。近年来,公司在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核心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通过开展集采贸易、园区租赁及石墨深加工等多种方式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盘活开发坪山土地事项取得重大进展,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023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积极转换经营机制,着力化解经营风险,大力盘活存量资产,稳步推进改革发展,企业形象和经营质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转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9.21亿元,同比减少16.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亿元,同比增长40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9亿元,同比增长1436.05%;总资产42.46亿元,同比减少1.54%;资产负债率

75.05%,同比下降15.12个百分点。

(一)努力盘活存量资产,聚焦发展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现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抢抓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红利,在2022年3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第一时间报请坪山区政府申请加入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经公司积极工作,2022年5月坪山区政府同意将公司坪山厂区土地纳入坪山区利益统筹试点企业,并报请深圳市政府审批;2022年10月,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公司坪山厂区土地按照利益统筹办法先行先试,开展土地整备工作;2023年11月,公司与坪山区土地整备局、龙田街道签订《宗地补偿协议》,确定货币补偿标准为

6.32亿元,权益容积为55.43万平方米;2023年12月,公司收到首笔货币补偿4.42亿元,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同时,公司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推进迁安、遂宁、玉溪三个海绵城市PPP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其中遂宁和玉溪项目已经转入运营期,迁安项目正在和政府接洽补充协议的签署,旨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规划设计板块也在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优化调整业务,以城市更新、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为规划设计重点,大力拓展市场份额;集采集供业务板块,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丰富销售品类,为公司业绩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消除立案调查风险,重启定向增发工作

2023年2月初,公司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立案取证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组织协调当事人申辩听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并于2023年7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此,公司消除立案调查风险,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扫清了障碍。

2023年8月,公司重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此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流动性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财务风险;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发展潜力。

(三)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管控效能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完成了新一届高管的聘任工作。公司不断加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强化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科学合理、适用性强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公司不断以“系统化、制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体系要求,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高效稳健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四)建立选人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公司通过“六定”改革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涵盖了公司各个层级,更加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选人用人、激励约束及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形成了权责明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更加适应国企监管与资本市场运行规律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人才的培养和选用来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为优秀人才团队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全面强化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带动

公司坚持党建融入中心工作,围绕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公司先后制定修订规整制度流程3大类,共计113项,进一步明确了党总支、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责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有效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形成权责明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体制机制。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带动作用,切实加强行政、人事、财务、审计、法务等条线管理工作,并通过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开展安全专项行动,为公司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245,801,526.614,309,224,007.014,312,407,489.49-1.54%4,027,670,499.574,030,262,24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9,412,893.0645,576,408.8045,533,240.201,436.05%263,178,224.65262,947,820.30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921,171,706.711,108,589,760.291,108,589,760.29-16.91%935,839,857.07935,839,85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879,652.86-217,657,085.12-217,469,849.37400.68%-97,740,871.67-97,971,276.02
归属于上市-210,700,256.06-101,936,418.76-101,749,183.01-107.08%-103,167,522.83-103,397,927.18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260,660.6384,735,733.2384,735,733.23293.29%-20,384,186.38-20,384,186.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95-0.2162-0.2160400.69%-0.0971-0.09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95-0.2162-0.2160400.69%-0.0971-0.09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55%-140.99%-140.99%316.54%-31.32%-31.4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5,671,217.89218,788,881.83282,573,484.95314,138,12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19,587.25452,284,583.48-42,671,682.11271,186,33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97,579.57-42,818,946.95-37,983,087.91-102,900,64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10,985.83170,855,279.08-4,950,746.34154,545,142.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49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62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48%266,533,049.000不适用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18%142,792,846.000不适用0
深圳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9%34,077,600.000不适用0
陈进平境内自然人0.81%8,106,300.000不适用0
北京和通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天下鸿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5%7,500,000.000不适用0
丁星境内自然人0.72%7,282,214.000不适用0
李建民境内自然人0.63%6,326,500.000不适用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9%4,960,300.000不适用0
刘凯境内自然人0.44%4,389,000.000不适用0
乔祖宏境内自然人0.40%4,0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赛格集团与赛格股份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赛格集团持有赛格股份56.54%的股份; 2、其他流通股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960300股,持股比例为0.49%。 2、股东刘凯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89000股,持股比例为0.44%。 3、股东陈进平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9500股,持股比例为0.049%。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坪山厂区土地拆迁补偿

2022年3月,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司坪山厂区的土地满足纳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各项条件。2022年8月,公司向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交了《关于将华控赛格坪山厂区纳入2022年土地整备计划并提前立项的申请》。2023年5月,经深圳市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同意“华控赛格坪山厂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龙田街道2号地块)纳入《深圳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现经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1

月和12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已于2023年8月重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2023年11月17日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准,相关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关于与同方投资仲裁案件相关事项

公司与同方投资因《委托理财协议》所引起的仲裁案(案号:[2020]京仲裁字第2257号),公司已按(2022)京仲裁字第1302号生效裁决内容支付对应款项。

为尽快妥善处理公司与同方投资仲裁案件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10月20日公司与上海迈众、深圳市展顿投资三方签订《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公司已根据上海迈众指令,就取得《协议书》项下同方环境相应比例股权事宜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6月5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鲁07民初 100 号,本案尚在审理中。

(四)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 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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