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核《关于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2023年度业绩公告》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结果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