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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审议了七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 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5.《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 2023年6月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四) 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 2023年9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变更出资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 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七) 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详细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4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强化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司内部体系的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二)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财务工作,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检查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跟进完善公司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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