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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塑料色粉、塑料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熔喷布、塑胶制品、模具、树脂及树脂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人工超硬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五十六条2.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

制和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

(2)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 (2)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年度应当进行利润分配;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2)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

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公司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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