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 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以及2024年的发展需要,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338.86万元。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对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