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德新材”)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累积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根据其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累计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奇德新材 | 中山邦塑 | 直接持股100% | 64.04% | 1,500万元 | 5,000万元 | 7.89% | 否 |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得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的人基本情况:
名称 | 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8 月 18 日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 12 号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2,25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云峰 |
经营范围 |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产品质量检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直接持股 100%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最新信誉等级状况 | 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834.58 | 17,195.35 |
负债总额 | 9,499.39 | 11,846.9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9,478.75 | 11,823.57 |
净资产 | 5,335.19 | 5,348.74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注 | 364.77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7983.40 | 7,446.17 |
利润总额 | -88.85 | 49.76 |
净利润 | -13.25 | 128.37 |
注:关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事项)中,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奇德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6027)作为抵押物,由饶德生、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担保起始日为2020年3月25日,担保金额13,8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借款,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6,670.0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借款已经结清,余额为零,该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三)被担保方的其他情况:
被担保人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累计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5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89%、2.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