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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0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辛仲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44.5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主体授信银行授信 额度授信 期限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一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一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一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20,000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15,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0一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100,000一年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分行20,000一年
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1,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一年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1,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800一年
北京太格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5,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5,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一年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500一年
江西澳科新材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500一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5,000一年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五年-七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五年-七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五年-七年
合计445,800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10.37亿元,未使用额度20.79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7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8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估计变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临009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临010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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