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新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71.693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89.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97.8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091.70万元。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3月8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 | 51,015.97 | 51,015.97 | 27,091.7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53.11 | 4,353.11 | 1,000.00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462.73 | 15,462.73 | 1,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7,000.00 |
合计 | 95,831.81 | 95,831.81 | 36,091.70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不超过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余鹏 | 古东璟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