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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818,300元对募投项目“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建瓯”)进行增资,其中1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71.6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89.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091.7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8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091.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51,015.9727,091.7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53.111,000.00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5,462.73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7,000.00
合计95,831.8136,091.7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确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美新建瓯以现金形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85,818,300元,其中1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美新建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8U9HYK4W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8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丰乐村马路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林东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地板制造;家居用品制造;货物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美新建瓯100%的股权。

美新建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3年1-9月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4,914.701,966.90
总负债1,543.067.00
净资产3,371.631,959.90
营业收入--
净利润-88.27-40.10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美新建瓯是基于募投项目“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818,300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建瓯进行增资,其中1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85,818,3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美新建瓯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美新建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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