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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海通证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方材料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04元,募集资金总额334,693,7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7,335,84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758.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468.50万元(含利息收入投入156.9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424.24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090.83万元,利息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6.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58.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均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在此协议签订前,未获得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书面同意,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不接受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资金的申请。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8102007880100000052013,581,161.76滕州新材料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13,581,161.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468.50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报告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拟以东方材料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拓展营销网点,在全国新增销售网点和销售人员。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加强营销网络覆盖率、强化品牌推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缓解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利率赎回日期赎回金额利息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 州分行银行理财产品3,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4%2023年9月12日3,00021.00
银行理财产品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4%2023年5月26日5,00034.61

发行人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但由于公司工作疏忽,在未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情况下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均已及时披露,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

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并最终于2023年9月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保荐机构在本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追加同意上述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已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存在瑕疵,但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均已及时披露,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并最终于2023年9月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材料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审议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均已及时披露,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并最终于2023年9月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除上述情形外,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方材料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735.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58.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952.0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468.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6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3,781.023,781.023,781.023,937.97156.95104.15[注1]
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1,343.08363.47363.47363.47100.00[注2]
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5,758.789,575.76-424.2495.762024年 12月31日[注3]
市场战略建设项目7,562.05589.58589.58589.58100.00[注2]
补充流动资金6,049.6414,001.7214,001.7214,001.72100.00
合计28,735.7928,735.7928,735.795,758.7828,468.50-267.2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后因环保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放缓,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2022年12月31日(推迟情况已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 近三年来,由于政府审批环节进度缓慢、厂区搬迁工作受阻;同时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相应政策调整、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工期延误;随着油墨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份设计和设备进行了调整和变更。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788.99万元。经2015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8.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18〕1074号鉴证报告,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37.97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注2]: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项目尚在建设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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