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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18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邮件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多次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并提出一些疑问和指导:(1)对执行的会计新准则的疑问。(2)结合毛利率,需要和对标企业经营情况对比分析。(3)询问并确认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入库单、以及与主要客户对账记录的样本数。(4)希望加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核对,取得足以支撑该等资产存在的证据。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科目的函证工作。以上问题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的解疑和确认。

(三)2023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沟通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会谈,对2023年度审计计划详细节点、审计重点工作进行沟通。并协调审计现场工作小组和公司业务部门的工作配合。确保审计工作保质保量按计划进行。

(四)2024年1月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参与形式,配合项目经理对老厂区征收进展、土征工安置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并访谈相关政府领导,以确保事项的真实性、过程的公允性。

(五)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七)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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