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62,088,698.06元,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483,546.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6,993,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417,048.1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2%。
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 月 28日
? 报备文件
(一)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