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合理的内控体系,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计提资产减值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 事 会 |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