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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兑现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兑现的议案
9.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审议情况

第1-9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3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提示

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雪芷联系电话:027-87180126传真:027-87180139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兑现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兑现的议案
9.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

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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