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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程序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保持守法依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运作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完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各项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和资产的安全。编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陈玲莉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发放报酬公司
陈玲莉监事会主席26.33新洁能
纪文勇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刘松涛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陈玲莉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和《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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