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35,760,924股扣除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35,760,924股扣除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1,510,322,423.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814,382.8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76,502,290.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8,536,931.51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84,277,451.34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265,226,014.64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245,744,711.5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03,758,754.43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前景,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
回报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35,760,924股扣除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