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7,845,135.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097,480.06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5,493,714股。因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119,700股,以及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566,008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57,808,006股。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故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57,808,00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3,123,202.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600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09,92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423,533,127.4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2.74%。
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