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进展及注销子公司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受托经营空分综合服务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投资设立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杭氧”)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提供空分系统综合服务管理。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经与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认不再就该项目进行后续合作。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8),同意注销漯河杭氧。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终止对外投资情况
经与金大地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项目合作,并注销本次项目实施主体——漯河杭氧。
(二)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南环路中段
3、法定代表人:唐波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液氧、液氮、液氩销售;空气分离设备运行管理服务;空气分离设备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漯河杭氧100%股权。
8、漯河杭氧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漯河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1,772.62万元,净资产1,768.70万元;2022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68.33万元,净利润5.8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漯河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1,803.88万元,净资产1,798.92万元;2023年1-12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24.25万元,净利润
30.22万元。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漯河杭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漯河杭氧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很小,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