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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崔涛先生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张滇生先生、袁祖良先生、成湘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91,331.5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3,881,276.05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88,127.61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51,506,661.9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95,617,497.9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年度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

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修订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任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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