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独立董事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结合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及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