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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安达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40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2,020股,发行价格为60.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3,232,31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9,801,236.6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35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
(万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

2023

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年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75,683.62 67.63% 3,632.45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078.01 14.37% 4,219.983 信息化建设项目 6,294.97 5.63% 995.13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923.52 12.44% 13,923.52

111,908.12 100.00% 22,771.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公司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内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的情况,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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