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低效无效资产核销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经济鉴证证明。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 47,695,690.04元(收益),主要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转回金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3,466,936.96元(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是合同减值损失、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上述金额为计提与转回抵销后的金额。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49,547,760.76元、其他应收款6,475,511.21元、长期股权投资2,100,000元。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已确认无法收回,公司管理层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5,771,246.9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5,771,246.9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合计58,123,271.9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8,109,924.02元,本次核销资产影响报告期损益-13,347.95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书面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