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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赵永德,作为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
赵永德1010通讯方式全部赞成2

二、发表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董事会届次或独董专门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的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赵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铁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淑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杨国淦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何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停止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提名赵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于2023年12月设立,报告期内未召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

2023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调研及通讯沟通等形式,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累积2天,主要内容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023年4月15日-16日1.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现场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查看公司生产现场。 2.参加公司20周年活动,了解公司战略发展部署和规划。

四、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1.对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本人发表了同意的事前确认意见,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报告期,本人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度,我积极参加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八、被监管机构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永德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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