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薪酬方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团队,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董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董事陶国飞先生、台金刚先生、李明洁先生、洪冬青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董事楼建强先生以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邵立新先生、刘清亮先生、刘巍先生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0元(税前)。
3.监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监事津贴,公司职工监事,其薪资以其在公司的岗位确定。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楼建强先生、郭朝阳先生、张承水先生、荣兴先生、李河彬先生、蔡可光先生实行年薪制,每月按税前年薪/12*50%进行发放;公司财务总监艾晓锋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岗位工资和岗位绩效两个部分,各占比50%。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工资,岗位绩效为浮动报酬类,未含其他各类津贴,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 (万元/年) | 税前岗位工资 (万元) | 税前岗位绩效(万元/年) | |
年度 | 月薪 | ||||
楼建强 | 总裁 | 180 | 90 | 7.5 | 90 |
郭朝阳 | 副总裁 | 114 | 57 | 4.75 | 57 |
张承水 | 副总裁 | 114 | 57 | 4.75 | 57 |
荣兴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114 | 57 | 4.75 | 57 |
李河彬 | 副总裁 | 114 | 57 | 4.75 | 57 |
蔡可光 | 副总裁 | 114 | 57 | 4.75 | 57 |
备注:任职人实际所能取得的岗位绩效,取决于任职人最终的绩效结果,绩效系数上限1.2;具体考核方式、计发规则和或有的业绩绩效参照公司绩效及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管理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其薪酬和绩效按照其实际任期进行考核和计发。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年度绩效系数按1.0执行。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被解除职务或擅自离职和自动离职的,其岗位绩效、业绩绩效不予
发放。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职务消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招待费、通讯费、商务礼品费等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涉及的所有薪资或津贴,均为税前。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自聘任日起生效,聘任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从其原标准。
(四)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或修订。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