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概括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676,960.4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3,160,909.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20,124,316.28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自2019年底以来,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因经营困境陆续进入重整程序。在2020年12月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司法重整,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9亿元,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3.07亿元。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公司子公司合计分别向母公司分红了24.97亿元和4.05亿元。但由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仍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