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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明德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安德资本集团主席、亚洲绿色科技基金主席、绿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HKSE:01315)总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外部董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HKSE:01766,SHSE:601766)独立非执行董事、TruePartnerCapitalHoldingLimited(HKSE:08657)独立非执行董事、升能集团有限公司(HKSE:02459)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瑞士银行董事总经理,在国际金融业拥有丰富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3次;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通讯方式出席7次。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或参加各项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董事会基金提取方案、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3项议案;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境内外会计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共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审计费用等16项议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ESG报告、ESG建设规划等两项议案,并听取2023年ESG工作情况的汇报。

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并对有关审计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召开了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就中小股东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任职期间,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历次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作为投资

领域的专家,为公司在战略发展、财务管理、海外开发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拟上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预先学习、认真审核。积极听取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员汇报,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本人实地走访调研江苏区域子公司,与供应链企业围绕新能源上下游行业现状及发展,就企业管理、投资合作、新业态开发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与江苏龙源海上风电公司管理层座谈研讨,与一线员工交流对话。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结合公司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管理、生产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方案。

作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ESG治理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监督公司ESG治理计划的执行和实施。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就境内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交流。

2023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诚信的精神,忠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明德2024年3月27日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步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博士。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做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SE:600887)监事,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ZSE:300239)独立

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5次;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或参加各项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委任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3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基金提取方案、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3项议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ESG报告、ESG建设规划等两项议案,并听取2023年ESG工作情况的汇报。

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

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未发生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召开了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积极互动和充分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2023年,本人分别赴宁夏、江苏生产现场进行调研,与宁夏、江苏公司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能力,就公司目前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调研与研讨,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提供战略指导和专业支持。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现场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2023年4月,本人赴江苏省进行调研,调研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着重围绕江苏海陆风电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以及与当地产业链协同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调研与研讨。

2023年7月,本人参与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研,对其经营发展情况、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在宁夏公司本部和项目现场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宁夏公司ESG建设、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前期开发、工程建设、员工发展等各项工作情况。

三、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监督及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人选的提名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选的资格和资历进行初步审阅。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批准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方案。

作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ESG报告和ESG建设三年规划,听取公司对2023年以来公司ESG建设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诚信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德步

2024年3月27日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峰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审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SE:600547,HKSE:01787)独立非执行董事,厦门国际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SE000039,HKSE:02039)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其中5次;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出席6次。

公司在2023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和参加各项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上,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境内外会计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共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审计费用等16项议案;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委任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3项议案。

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上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畅通的沟通渠道,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同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保证内部审计质量。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业绩说明会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本人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2.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召开了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就中小股东高度关注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向。2023年分别赴江苏、宁夏生产现场进行调研,参观交流、积极听取经理层汇报,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财务专业优势,维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聘任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前,事先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时,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事项,认真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相关问题提出财务专业意见,通过有效履职发挥了财务专家作用。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为公司在战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2023年4月、7月分别实地走访调研宁夏、江苏区域子公司,对企业管理、生产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调研对公司项目建设、现场运营管理、发展态势、基层情况深入了解,充分肯定了宁夏公司取得的成绩。调研中,本人结合公司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宁夏公司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力,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提供战略指导和专业支持。

三、其他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就审阅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监督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相关议案,对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023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会计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和经营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峰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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