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盟科药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盟科药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盟科药业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盟科药业业务情况,对盟科药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2023年度盟科药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盟科药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盟科药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保荐机构督促盟科药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员的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盟科药业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盟科药业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盟科药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盟科药业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盟科药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适用左述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盟科药业未发生左述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盟科药业未发生左述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对盟科药业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于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0日对盟科药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16持续督导期内,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内,盟科药业未发生左述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盟科药业存在需要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抗感染领域的创新药企业,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目前公司产品除康替唑胺片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外,其他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同时,自公司核心产品康替唑胺片于2021年7月正式商业化以来,公司于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大商业化销售渠道布局,由此导致报告期内所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077.64万元,尚不能覆盖相关研发投入以及产品商业化相关的其他开支。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尚未实现盈利。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对研发管线的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核心团队稳定性、人才引进等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12.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400.51万元。公司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归因于公司在研项目的大幅投入以及商业化团队建设等开支。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产生主要取决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进程的推进,公司仍将积极拓展学术推广力度并进一步扩大医药商业公司分销网络。如学术推广进度或者分销网络建立未达预期,可能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在未来仍需就在研产品管线持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从而导致相关成本及费用持续增长,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如果公司在研项目的实际进展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将导致公司财务资源的重大损失。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作为研发驱动型的创新药公司,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于所开发的创新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产品优势。目前国内外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激烈,公司可能受到技术快速迭代的影响。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公司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并且该等创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公司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品造成重大冲击。

(四)经营风险

1、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多款在研产品仍处于临床前和临床试验阶段,存在临床试验的开展无法获得批准、临床试验失败、药品生产无法通过各地监管机构批准等风险。

2、商业化风险

目前公司仅有一款产品处于商业化阶段,其他主要在研产品仍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距离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尚需一定时间。基于市场竞争情况、后续适应症新药上市申请的审批进程、获批上市后进入医保目录情况,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将受到单一产品的限制,面临单一产品依赖的市场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商业化推广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或者未及时与合适的分销商达成分销合作,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较大风险。

3、单一供应商风险

公司目前仍无自主生产能力,公司现有产品均委托浙江华海进行生产,并且浙江华海为公司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如果浙江华海无法按照既定要求和进度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公司将面临药品供应不足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受到冲击。尽管公司可以尝试引入新的供应商,但考虑到需要更换或重新申请相关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公司引入新的供应商所需的周期及不确定性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风险。

4、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格局的不稳定或决策效率低下从而延误业务发展的整体决策和进程,也可能因敌意收购者的恶意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上述可能性均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较大风险。

(五)财务风险

公司仍处于商业化初期,并且其他在研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因此公司当前产品销售收入仍无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进一步取得资金。如果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或者推迟未来的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在中国及美国两地均设有研发中心并同步开展药品临床试验,公司成本以人民币及美元计价。考虑到公司研发及临床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外币结算金额的大幅增加,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因国内外宏观环境及政治因素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本报告期末存在银行贷款,如公司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不善,或者公司未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则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付贷款的情况,将对公司流动性和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医药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作为国家强监管行业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严格监管。目前国家医疗卫生

体制改革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正在逐步完善的进程中,医药行业政策环境也面临重大变化的可能。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立足于全球化发展,如果公司所布局的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法律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公司在所布局的国家或地区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不足,这些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盟科药业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9,077.644,820.6788.31766.0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9,077.644,820.6788.3176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12.45-22,029.87不适用-22,62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00.51-26,764.81不适用-26,427.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08.20-24,000.83不适用-18,098.25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400.32121,427.41-31.3243,837.24
总资产116,856.50149,737.01-21.9664,853.93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38不适用-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38不适用-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46不适用-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12-29.52不适用-42.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33-35.86不适用-49.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9.90311.9767.93%1,981.17

2023年度,盟科药业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077.64万元,同比上涨88.31%,主要系公司自研产品康替唑胺片的销量大幅增长所致。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907.36万元,主要系公司临床费用支出、生产原料及加工采购、销售推广费用等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023年度,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减少21.96%及31.3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研发投入及商业化推广投入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所致。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减少91.16%、69.63%;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64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33%,均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新药研发管线进一步丰富,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临床试验阶段,研发支出进一步增加,公司整体研发投入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商业化能力,加大了产品商业化推广力度,相关支出进一步提高所致。

2023年度,研发投入为34,486.18万元,较上年上涨129.31%,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79.90%,较上年增加67.9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多个研发管线持续推进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在研发管线、临床试验推进以及商业化等多方面均有突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学术推广稳步推进

康替唑胺片是公司自主设计和开发的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可用于治疗多重耐药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于2021年6月1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上市,并于同年12月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乙类)。2023年康替唑胺片再次通过国家医保评审,顺利以原价续约,纳入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度实现全年营业收入9,077.6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8.31%。

2023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销售推广策略,通过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搭建多层级的学术平台,充分传递康替唑胺片差异化的临床优势,满足临床治疗中未被满足的需求,获得了临床医生及患者的高度认可。凭借药物良好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优势,康替唑胺片在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血流感染、耐药结核等领域的治疗积累了大量成功的真实世界案例,共获发表相关文献23篇。截止目前,康替唑胺片已被成功纳入《结核病创新诊疗防治技术白皮书》。此外,康替唑胺片经市级专家评审等程序,被正式纳入《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

目前,公司已建立一支完备而精干的商业化团队,由学术推广部、市场部、商务部、商务运营部、政府事务与准入部等部门组成。同时公司借助优秀的医药商业经销商网络,将药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确保药品供给渠道安全和可追溯。

(二)在研管线有序推进

公司坚持中国和欧美等主要市场并行开发以获得全球商业化权益的战略,发挥适合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注重临床未满足需求和产品差异化研发策略,以实现公司核心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商业价值。

通过对耐药菌感染十余年的深入研究,公司在相关领域已有深厚积累,包括对病原菌的感染机理和疾病特点、抗感染药物的研发流程、完善的体内和体外活性筛选平台、基于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候选药物评价、化合物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研究体系等。

得益于上述积累及研发经验的传承,公司顺利研发出新一代噁唑烷酮类抗菌药康替唑胺片,并持续推进康替唑胺前药注射剂型MRX-4、抗耐药革兰阴性菌新药MRX-8、抗非结核分支杆菌感染(NTM)MRX-5的临床试验。2023年公司研发管线推进取得如下重要进展:

康替唑胺片拓展适用人群至儿童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患者的药物临床试验于2023年4月启动;注射用MRX-4和康替唑胺片序贯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的全球III期临床试验国内首家中心于2023年7月启动;

注射用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III期临床试验于2023年9月启动;

美国FDA于2023年9月授予康替唑胺片和MRX-4(contezolid acefosamil)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糖尿病足感染且不伴有骨髓炎适应症合格传染病产品(QIDP)和快速通道(Fast Track)资格认定;

MRX-5的澳洲I期临床试验于2023年11月启动;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于2023年11月核准签发关于康替唑胺片和注射用MRX-4序贯治疗耐药革兰氏阳性菌感染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MRX-8项目于2023年11月已完成中国I期临床试验入组。

针对欧美及中国市场的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和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迫切治疗需求,公司将加大在慢性感染领域的研发部署,推进口服MRX-5和MRX-8吸入剂型的临床研发。此外,公司将继续推进多肽药物偶联物和抗体药物偶联物的早期研发,目标基于偶联技术提高药物的靶向性,并通过对分子结构的改造,改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进一步提高有效性和安全性,满足临床在治疗肾病和实体瘤的需求。

七、研发投入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临床进展不断推进以及研发团队规模的不断扩大,临床试验及材料费用等相关支出大幅上升。公司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4,486.1815,039.06129.31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0.00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34,486.1815,039.06129.3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79.90311.97%67.9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0.00不适用

(二)研究进展

1、公司主要研发项目

项目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康替唑胺片1类儿童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中国II期
MRX-41类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国际多中心临床III期阶段
1类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中国III期
MRX-81类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美国临床I期完成;中国临床I期阶段
MRX-51类非结核分枝杆菌澳洲临床I期阶段

2、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和药品批件

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批件号/受理号阶段药品类别注册分类发证日期国家
1康替唑胺片(耐药革兰氏阳性菌感染临床试验申请)400mg2023LP02266III期化学药品2.4类2023.11.15中国
2注射用MRX-4(耐药1.0g2023LP02348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11.23中国
革兰氏阳性菌感染临床试验申请)
3注射用MRX-4 (临床试验期间新增API生产场地补充申请)1.0g2023LB00222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04.28中国
4MRX-5片50mg &100mgCT-2023-CTN-03780-1I期化学药品1类2023.10.13澳大利亚
5康替唑胺片(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被USFDA授予QIDP)400mgReference ID: 5246288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09.18美国
6注射用MRX-4(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被USFDA授予QIDP)1.0gReference ID: 5246309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09.18美国
7康替唑胺片(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被USFDA授予Fast Track)400mgReference ID: 5246247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09.18美国
8注射用1.0gReferencIII期化学药1类2023.09.美国
MRX-4(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感染,被USFDA授予Fast Track)e ID: 524627518
9康替唑胺片/注射用MRX-4(糖尿病足感染的临床试验申请)400mg/ 1.0gEU CT No.: 2022-500257-16-00III期化学药品1类2023.03.10斯洛伐克
102023.03.20保加利亚
112023.05.11克罗地亚
122023.05.15波兰
13DI 71/2023_DEEC 0190515/23-52023.06.14巴西
14DI-2023-6032-APN-ANMAT#MS2023.08.07阿根廷
15EC2086613/232023.09.28智利
16REG 8 23 000031052023.10.31格鲁吉亚
17515-04-10320-23-12023.12.14塞尔维亚
182023030422023.07.13土耳其
1923/SC/02202023.10.06英国

3、2023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项目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424925
实用新型专利0000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424925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1,513.86
加:年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75,000.0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451.49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75.38
本年度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1,740.59
加:汇兑损益148.97
减: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53,957.89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4,369.42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闸北支行8110201013701487770活期17,681,230.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0417910520活期1,731.3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山支行216490100100178022活期4,578,179.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纽约支行01032680活期21,433,063.44
总计43,694,204.82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经核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年末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情况
ZHENGYU YUAN(袁征宇)董事长-持有207.64万份盟科开曼股份,347.82万份盟科开曼期权,若盟科开曼已发行未行权期权均不行权,则间接持有公司5.58%股份
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李峙乐董事0.48%持有29.50万份盟科开曼期权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盟科美国总裁
袁红董事0.33%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股0.35%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段建董事-
吉冬梅董事-
黄寒梅独立董事-
周伟澄独立董事-
陈燕桂独立董事-
缪宇董事(已离任)-
周宏斌董事(已离任)-
陈代杰独立董事(已离任)-
包群独立董事(已离任)-
卢亮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股0.08%
金燕监事-
吕胜监事-
罗英监事(已离任)-
王星海副总经理0.39%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股0.47%
核心技术人员
赵东明副总经理-通过新沂优迈间接持股0.50%

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ZHENGYU YUAN(袁征宇)、李峙乐、袁红、王星海、赵东明分别获得6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均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激励均尚未归属。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陶泽旻 张小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