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朱佳军、寿淼钧、毛磊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新芝药检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芝生物”)为加快发展在通用仪器高低温设备产品线的延伸,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购买宁波阿弗斯恒温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弗斯”或“标的公司”)55%股权,交易价格为825.00万元。阿弗斯目前股权结构为:向国勇持股30%、尧雷飞持股30%、骆科江持股30%、李奕宏持股10%。本次新芝生物收购四位自然人(或称“转让方”)55%股份,分别为:向国勇5%股份、尧雷飞20%股份、骆科江20%股份,李奕宏1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阿弗斯股东结构将变更为:新芝生物持股55%、向国勇25%股份、尧雷飞10%股份、骆科江10%股份。投资后取得阿弗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