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宇制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3月27日,并同意以11.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611,261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汇宇制药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