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西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覃访、姚若军、潘雪梅、李长嘉、冯浏宇组成,其中覃访为主任委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覃访、谭雨龙、李勇猛、李长嘉、冯浏宇五名成员组成,其中覃访为主任委员。

覃访: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华恒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兼总审,广西专家咨询中心特聘专家、区财政厅、区科技厅、区工信委评审专家、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谭雨龙: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法人治理部主任,广西广投乾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桂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勇猛: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

李长嘉: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冯浏宇: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国富融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添乐福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

姚若军(已离任):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潘雪梅: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佰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说明、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与中马供应链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广投石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拟收购广西广投海上风电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事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35万元,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督促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先后三次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2年度报告。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与实务及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条例》,严格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估,并对内部审计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事项,积极协调内部审计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历次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各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表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新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遗漏等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书面的评估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强调说明的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将对此高度重视,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证监

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制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实及评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性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完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交流,确保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顺畅。

6、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与中马供应链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广投石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拟收购广西广投海上风电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事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覃访、谭雨龙、李勇猛、李长嘉、冯浏宇

记录:张倩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