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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鸿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鸿,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7月,本科学历。全国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1991年5月至1996年11月就职于青岛橡六集团公司;1996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副秘书长;2011年至今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秘书长,兼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曾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在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13年度,在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在第八届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了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不含税),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在本人任期内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虞炳仁先生、占响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文英女士、李鸿女士、凌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3月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由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聘任沈会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和董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梁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为公司连续十九年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证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鸿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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