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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箭股份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核准,双箭股份于2022年2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364.00万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75,722.6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564,277.3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2]58号)。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 | 55,000.00 | 50,656.43 | 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分别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2月25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3月15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资金用途 | 银行账号/ 定期存单 | 账户 类别 | 账户余额 (万元) |
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 | 8010808088888 | 活期 | 10,525.93 |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利息收入(C) | 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D)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E=A-B+C-D) |
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 | 50,656.43 | 41,446.86 | 1,316.36 | 1,761.43 | 8,764.50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设备及建材采购价格较募投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避免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8,764.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1,761.43万元,因此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待所有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64.50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节余募集资金高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双箭股份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双箭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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