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1日以书面、邮件送达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孙福安先生、吴娟娟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孙福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2、提名吴娟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