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6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行为真实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
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原材料 | 杭州德润全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 | 587.16 | 注1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药品 | 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0.00 | 111.14 | 注1 |
药品 | 桐庐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00.00 | 97.74 | 注1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药品研发服务 |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2,518.85 | 注2 |
药品研发服务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3,007.50 | ||
其他 | 接受仓储服务 |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7.00 | 195.89 | / |
接受节能改造服务 | 郑州西美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9.45 | 注3 | ||
接受会务服务 | 郑州高新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7.52 | 注3 | ||
承租办公场所 | 郑州火炬软件园有限公司 | 12.80 | 注3 | ||
合计 | 11,057.00 | 6,628.05 |
注1:杭州德润全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桐庐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自2023年3月起与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上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均为2023年初至2023年2月。
注2:提供研发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合同签订金额预计,因
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实际发生金额为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
注3:因实际业务需要,增加了与控股股东同一控下的郑州西美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高新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火炬软件园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交易,2023年度累计交易金额109.77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本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药品研发服务 |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7.28 | 382.40 | 2,518.85 | 7.33 | / |
药品研发服务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91 | 361.25 | 3,007.50 | 8.76 | 注1 | |
其他 | 接受服务及租赁 |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300.00 | 2.12 | 4.44 | 109.77 | 0.77 | 注2 |
接受仓储服务 |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7.00 | 1.46 | 48.97 | 195.89 | 1.38 | / | |
合计 | 4,007.00 | / | 797.06 | 5,832.01 | / | / |
注1:吴澜女士自2023年6月2日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持股变化后12个月内,由吴澜女士的配偶陶新华先生担任董事的杭州
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关联方。2024年1-6月公司与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此后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注2: 公司接受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服务,因关联方较多、服务内容较为分散且交易金额较低(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故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4M6J7L注册资本:人民币8,572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罗剑超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号楼6楼
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委托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主要股东: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4.9977%,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持股34.9977%,郑州归朴得一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47%。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37.37万元,净资产2,932.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30万元,净利润-1,746.7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蓝海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罗剑超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7MDWT7XK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谭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156-8室
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持股40%,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杭州
康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26.56万元,净资产4,115.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710.34万元,净利润98.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的参股公司,且在过去12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吴澜女士的配偶、新领先董事长陶新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41165786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马世光
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36 号院高新智慧产业园 17号楼 20 层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的运营及非公益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出让,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置换、处置
主要股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持股98.1693%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140,434.05万元,净资产973,627.05万元, 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2,576.99万元,净利润-18,842.5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提供服务、租赁业务的资质及履约能力。
(四)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5826328M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贤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1号
主营业务:电子技术产品、环保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资产运营管理
主要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620.27万元,净资产38,961.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548.88万元,净
利润4,337.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的资质及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提供研发服务
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向关联方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为其主营业务,与交易方签署的书面协议遵循自愿、公平的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约定与非关联方进行的同类交易一致。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租赁关联方办公场地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按市场价格和实际服务量计算,租金按实际租用面积和郑州市办公用房租赁价格水平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占比不高,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