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三名委员,为林斌、喻世友、聂炜,三名委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林斌担任。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 会议议题(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含2022年度财务报表) 3.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 | 中船防务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五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对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就审计范围的认定标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以及重点关注的审计和会计问题等事宜进行充分沟通,督促立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经对立信2022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认为立信能够称职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建议,及充分了解和审查2023年度审计机构情况、审计费用、聘用条款等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给予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公司按季度就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持续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督促公司优化制度体系及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新修订《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要求。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评估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简称ESG)政策、原则和策略,指导公司ESG风险与目标的评估、识别工作,持续推动ESG管理与公司业务相融合;并组织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进行审议,督促公司持续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
(六)其他重大事项审议与监督
1.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等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均进行预审,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重点
审查,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担保行为及总担保额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框架范围内,其决策、表决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准确。
3.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