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小平、曲建、陈京琳,均为独立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杨小平先生担任。2024年3月3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董事刘祥先生在公司担任总裁职务,董事会同意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祥先生替换成陈京琳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13日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2年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3年核查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 | 一致通过 |
计划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3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12日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4年核查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