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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小平、曲建、陈京琳,均为独立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杨小平先生担任。2024年3月3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董事刘祥先生在公司担任总裁职务,董事会同意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祥先生替换成陈京琳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3日《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2年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3年核查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一致通过
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3日《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2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2024年3月15日《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3年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4年核查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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